為落實有效管理及簡政便民之效,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整併空氣污染防制法規範應辦理定期檢測對象,另修正發布「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」之公告,藉此建構不同層次及強度之檢測管理規定。
附加檔案:
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
https://www.moeaidb.gov.tw/iphw/downLoad?index=news&f=1&id=69409
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
https://www.moeaidb.gov.tw/iphw/downLoad?index=news&f=2&id=69409